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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结题验收和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创项目申报立项

(一)申报立项类别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学生为主体,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项目立项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重点资助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现实意义或社会需求,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内容难易适度、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毕业班学生不得申报),一年级学生建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跨学科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2.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负责人为1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学生,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

3.项目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每个项目校内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创新训练项目指导教师中至少要有一位专任教师。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须有校外创业指导教师,并应有项目前期基础或创新创业成果。

4.每名学生同时只能参与1个项目,往年项目未结题学生,不得申请参与;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含未结题项目,2025年确定可以结题的可不计算在内)。未通过结题验收或被终止项目的学生和指导老师,两年内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推荐数量

2025年“大创项目”学校计划拟立项110项(国家级20项、省级60项,校级30项)。根据各二级学院1-3年级(含专升本1年级)本科生数及往年立项结题情况,推荐项目数分配如下:

 

各二级学院推荐项目指标数

学院

指标

学院

指标

教育学院

12

文学院

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6

外国语学院

10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9

经济与管理学院

15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16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4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7

艺术学院

9

体育学院

5

合计

130

全力支持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项目(附件1),计划单列,不受推荐项目指标数限制。

(四)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同时提交打印稿及PDF电子稿)

2.各学院汇总本学院申报项目,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所有申报项目排名(按照1-N排名且无并列名次),其中申报“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应标注并单独排名,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55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项目的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汇总表(打印签字盖章)报创新创业学院104办公室,并将申报书PDF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2248497687@qq.com。申报书电子版以“申报书基本情况(学院简称-序号-项目名称)”和“申报书-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学院简称-序号-项目名称)”命名。

3.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审和评选,各学院推荐排序前35%项目优先参加国家级项目拟立项,最终确定学校大创项目的拟立项名单。

4.对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待省教育厅文件下达后,按给予我校的指标数进行推荐上报。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在组织立项申报工作时,需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查验。重点核查申报项目与近三年我校已立项过的项目是否存在相同或高度相似的情况,或在互联网中是否存在抄袭、剽窃、照搬网络内容或高度相似的情况。对于经查验发现存在抄袭、剽窃网上项目或原立项项目等问题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纳入学术诚信档案记录,申报人和指导教师两年不得申报大创项目。确保申报项目的原创性和真实性,切实维护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项目申报应结合学校、学院发展定位和特色,注重将大创项目与学科专业、教师教科研项目、横向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为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赛事进行培育和转化。项目选题要切合实际和学生能力水平,防止出现虚假、夸大、空洞、脱离实际的项目。对于与指导教师已立项的教科研项目或横向项目紧密关联的申报项目,给予优先考虑并立项支持。

二、大创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按照项目实施期限,20232024年立项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附件4

(二)结题验收组织

1.本次结题验收采取自愿申报,集中受理形式。国家级项目结题验收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省级和校级项目结题验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

2.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汉师校办发〔202410号)结题标准执行。结题成果形成时间应在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

(三)结题验收程序

1.结题申请。各项目组认真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将结题报告书和结题成果相关支撑材料于525日前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申请结题。

2.学院评审验收。各二级学院在审核提交材料的基础上,组织评审组对省级和校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审,结题验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15%。并对国家级项目进行结题初审,评审结果须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议后,填报《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6),于63日前,将汇总表、项目结题材料签字盖章后报创新创业学院104办公室,电子版发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人电子邮箱。

3.学校审核评审。创新创业学院对项目进行复审,组织对国家级项目的结题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

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项目成果:学术论文应提交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并附期刊查验报告;专利要复印专利证书或授权证明等;技术成果、调研报告或政策报告的要附相关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等;学科竞赛要有获奖证书;科技发明制作的,应提交相应的实物、软件、图纸等,并附详细的文字说明;创业类项目结题成果还包括创业报告、企业运营报告、财务报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2.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3.项目结题报告及其项目成果相关支撑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电子版以“大创项目结题报告及结题成果(项目号+项目名称)”命名。

(五)结题验收结果

1.创新创业学院对结题验收情况公示,公示无议后,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准予结题,颁发项目结题证书。

2.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组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附件7),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525日前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已经延期过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实施最长期限内的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可延期继续实施和整改,实施最长期限已到未申请结题或不合格项目,终止该项目。

三、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请高度重视大创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评审专家小组,小组成员由5-7人组成,申请立项和结题验收项目的指导教师应回避。确定工作日程,积极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项目院级评审。

2.各学院要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所有申请立项和结题验收项目,各团队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均须积极报名参加2025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汉师校办发〔202410号)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变化,以上级部门的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创新创业学院,吴兴(创新创业学院104室)

联系电话:8847369,邮箱:2248497687@qq.com

 

附件:

1.2024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4.汉江师范学院2024大创项目立项及2023年延期项目一览表

5.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6.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7.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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