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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根据项目总体进程安排,现启动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2023年立项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再受理2021年度及之前立项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和要求

1.本次结题验收采取自愿申报,集中受理形式。国家级项目结题验收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省级和校级项目结题验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

2.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汉师校发〔201911 号)结题标准执行。结题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著作、调查报告、软件系统、实物、图纸、获奖证书、成果应用情况等, 成果形成时间应在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

3.各二级学院要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审专家小组,小组成员由5-7人组成,申请结题验收项目的指导教师应回避。各学院将实施方案和评审专家小组名单于520日前报创新创业学院。

4.各二级学院评审专家小组要提前认真审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不予结题答辩;各项目负责人在进行结题答辩时,应对项目执行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项目的研究过程、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项目的创新性、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等进行汇报,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可以进行补充说明。评审专家要填写结题答辩记录表(附件3)。

三、结题验收程序和时间安排

1.结题申请。各项目组认真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将结题报告书和结题成果相关材料于525日前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申请结题。

2.学院评审验收。各二级学院在审核项目组提交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对省级和校级项目进行答辩验收评审,验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验收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15%。并对国家级项目进行结题初审,评审结果须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议后,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于63日前,将汇总表、省级和校级结题报告书、国家级结题报告书及结题材料签字盖章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人电子邮箱。

3.学校审核评审。创新创业学院对项目进行复审,组织对国家级项目的结题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

1)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项目成果:学术论文应提交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授权专利扫描授权证书等;论文须标注“汉江师范学院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3)其他相关材料:成果是科技发明制作的,应提交相应的实物、软件、图纸等,并附详细的文字说明;或其他如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等。创业类项目结题成果还包括市场调研报告、创业报告、企业运营报告、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

2.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五、结题验收结果

1.创新创业学院对结题验收情况公示,公示无议后,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准予结题,颁发项目结题证书。

2.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组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525日前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已经延期过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对于未提交任何材料、无故不实施、中途无故放弃实施、无故无任何相关研究成果、超过项目实施最长周期等情况的项目,应给予“终止项目”。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终止该项目。

六、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项目过程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答辩要求,确定工作日程,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本项工作。认真总结大创项目工作经验,梳理近年来开展大创项目成果,做好工作总结,加强工作资料归档管理。

联系方式:创新创业学院,吴兴(创新创业学院101室),联系电话:8847369,邮箱:2248497687@qq.com

 

 

附件:

1.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过程记录表

4.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

5.汉江师范学院2023大创项目立项及2022年延期项目一览表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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