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下滚动
01

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0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师校发〔201911号),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提升项目实施质量,现将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批准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附件1)及2023年申请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2)。

二、检查形式

1.中期检查主要由各教学学院负责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复审和抽查。各教学学院成立中期检查组,依据项目立项书及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答辩、查阅资料、材料评审等多种形式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2.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由各学院进行初审,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复审,省级及校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由各学院进行审核,创新创业学院进行抽查。

3.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结题的重要指标,并就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理,中期检查不通过,项目终止。

三、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依据项目立项书,主要考察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围绕任务目标做了哪些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尚待解决的问题、下阶段工作计划等内容。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撰写论文、项目作品、专利发明、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

四、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检查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请指导教师审核和签署意见,于1128日前将报告、相关阶段性成果和《汉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程记录表》等材料向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提交。

2.各学院组织专家初审。各学院对本部门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初审,学院负责人签署检查结论和意见,并填写《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3.学院报送中期检查资料。各学院将项目检查报告、汇总表(包括电子版)于128日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项目同时报送相关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

4.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复审和抽查。创新创业学院将对国家级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进行复审,同时对省级、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5.学校12月下旬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五、检查结果处理

1.检查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合格的继续开展项目研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基本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不合格的终止项目,停止项目经费资助。

2.各学院做好项目实施的督促和总结工作,对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提出警告。

3.未按时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给予终止项目的处理。

六、相关要求

1.各教学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的3-5人中期检查工作小组,于1124日前将小组名单报创新创业学院。

2.请各学院要加强项目管理,及时了解项目进展,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中期检查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材料的汇总、审签和报送工作,为项目的进一步实施提供保障,提升项目的成果水平。

六、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吴兴,联系电话:8847369,短号88369

 

附件:

1.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同意延期项目名单

3.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4.汉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程记录表

5. 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