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首批创业项目入驻路演评审会的通知
各创业团队:
经校领导同意,定于12月10日晚举行汉江师范学院创业基地首批创业项目入驻路演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路演评审时间及地点
1、路演时间:2019年12月10日,19:00—22:00
2、路演地点: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洽谈室
3、候场地点: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路演室
二、抽签时间及地点
1、抽签时间:2019年12月10日 9:30—10:00
2、抽签地点: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洽谈室
三、相关要求
1、各项目路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项目负责人就创业项目计划、可行性、优势、前景及团队成员等重点内容进行简明扼要的陈述(路演过程中不得提及指导老师);
2、各项目路演答辩环节,答辩时长不超过两分钟;
3、各项目负责人抽签时须将路演PPT电子版交创业学院创业科郑老师;
4、各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抽签、路演等相关事项,作自动弃权处理。
5、因《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目前尚在签批过程中,根据校领导对《关于开展我校大学生创业基地首批入驻项目遴选、入驻的请示》批复意见,各项目团队须遵循入驻申报相关要求(见附件),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出,一票否决。
创业学院
2019年12月4日
附件:
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项目入驻申报相关要求
一、入驻申报条件
(一)、创业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
(二)、创业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组成:
1、在校生团队: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已经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实体企业且本人为企业负责人或法人代表,或尚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但有创业项目和成熟的创业计划的模拟性质团队;
2、毕业生团队:毕业学年起5年内的我校往届毕业生,创业项目具备一定的科技含量和发展潜力,或对创业基地具有带动示范作用,或对现在创业基地项目有重要支撑作用;
3、教师团队:从事教学、科研一线且有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能力、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实体企业,且本人为企业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大学生创业团队须至少有1名校内指导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团队须有5名以上在校大学生,原则上每年能带出一个创业团队,形成教师带动学生创业的良性循环局面。
(四)、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鼓励创业项目体现学校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类、科技成果转化类、互联网+、电子商务类和文化创意类项目入驻。
(五)、创业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与经营风险等有较好的分析评价,商业模式清晰;项目技术成果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
(六)、已经工商注册的创业团队优先考虑,同时鼓励有良好基础或具有潜在发展前景的创业团队(项目)入驻,创业团队有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创业负责人独立承担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学生开展创业活动须经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
(七)、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奖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资助项目优先考虑入驻。
(八)、对创新性和创意性不强的商贸类、服务类项目严格审批,不接受餐饮、娱乐、现场商品销售以及有安全隐患和对环境有影响的创业项目入驻。
二、项目退出
创业项目孵化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具有下列情形者,退出创业基地:
(一)期满退出。入驻创业项目成功孵化或协议期满,离开创业基地自主经营的,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创业学院将推荐优秀项目入驻我市科技园、工业园、创业园等企业园区。
(二)申请退出。因入驻创业项目自身问题,项目负责人提出退出申请的,经审核,终止入驻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
(三)勒令退出。入驻创业项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入驻模拟性质创业项目一年后仍不能工商注册,且经专家组评审不宜继续孵化的;教师项目产出质量不高,未能形成师生同创、教师带动学生创业良性循环局面的,创业学院提出终止入驻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
三、入驻注意事项
(一)、创业团队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时须将公司地址统一注册为: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
(二)、确定入驻创业项目负责人与创业学院签订《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协议书》,在签订《入驻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入驻创业基地,并按规定开展创业活动;
(三)、教师和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协议实行一年一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