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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十堰赛区选拔赛报名事项告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12 点击数:

    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十堰赛区选拔赛报名事项告知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等部门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已正式启动。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参赛项目通过市级、省级选拔赛,优胜者最终可获得参加全国决赛的资格。十堰赛区选拔赛报名事宜告知如下:

    报名时间:5月13日至6月13日

    承办单位: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赛对象及报名条件: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隶属十堰。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前三届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3日,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或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3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三)扶贫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6月13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残疾人就业不少于30人(小微企业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20%)。可适当降低报名条件。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一定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参赛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申报程序: 

    1、参赛者应该提供材料:《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十堰赛区创业项目情况登记表》

    2、十堰地区高校、创业园区、孵化器的参赛者,可向所在高校、创业园汇总后统一发送电子版至指定报名邮箱。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赛者,按照要求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于规定时间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联系人: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刘枭箭

    联系电话:0719-8662775

    联系邮箱: 549454135@qq.com

    附: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十堰赛区创业创新项目情况登记表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2日

     

     

     

     

    附件: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十堰赛区

    创业创新项目情况登记表

    企业名称

     

    项目简介

     

    项目进展

     

    工商注册地

     

    工商名称
    登记时间

     

    税务登记证办理时间

     

    法人姓名

     

    性别

     

    籍贯

     

    联系电话

     

    Email

     

    团队介绍

     

    备注:请将表格提交电子版发送至8157535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