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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创业基地入驻项目综合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7 点击数:

    关于对创业基地入驻项目综合考核的通知

    各创业团队: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创业基地管理,健全激励和淘汰机制,实现以评促建,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创业学院现对各创业团队进行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本考核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考核组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创业团队进行打分。

    二、考核对象

    已入驻创业基地的项目团队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为孵化项目营业额、税收额、团队建设情况、项目及产品市场开发与应用、场地使用、项目成果转化情况、带动创业实践能力及带动就业等方面。考核采取量化记分的形式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考核方式采取查看材料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考核程序

    1.创业学院发出书面通知;

    2.团队根据考核要求准备材料;

    3.创业学院组织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考察

    4.根据评分内容和标准进行打分(见附件)

    5.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五、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总结。入驻基地以来创业工作开展情况,突出创业成绩,内容可包括项目概况、团队基本信息、盈利情况、纳税记录、日常业务往来、获奖情况、运营现状、成果转化、带动就业情况等。

    2.已经工商注册的团队需附上工商许可、营业执照复印件。

    团队考核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12月17日17点之前交至招生就业处(创业学院)104办公室晋超老师处,同时将电子文档以“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工作室名称”命名,发送至542264393@qq.com邮箱。

    六、考核结果及效用

    (一)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分在80-100分为优秀,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入驻团队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考核不合格:

    1.创业团队入驻后,未按要求在场地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使用场地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

    2.未能按时向创业学院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

    3.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4.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

    7.因安全、卫生、无故不参加创业基地组织的活动等问题受到三次以上警告。

    8.其他不服从管理、拒不整改的情况。

    (二)考核成绩的效用

    1.考核为优秀的入驻创业项目,授予“汉江师范学院优秀创业项目”或“创业之星”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对于成熟的项目推荐入住十堰市创业孵化基地。

    2.考核为合格的入驻创业项目,原则上可继续入驻孵化。

    3.考核为不合格的入驻创业项目,原则上终止孵化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创业基地。

    创业学院对考核结果合理利用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晋超;联系方式:0719-8846222


    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考核表


                          汉江师范学院创业学院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考核表

    序号

    评分

    内容

    评 价 标 准

    分值

    得 分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1

    工作

    态度

    工作日正常到岗;积极开展创业活动。

    20




    2

    遵守管理规定

    遵守基地管理规定,规范自身行为。

    20




    3

    项目

    运转

    ①团队人员齐整;

    ②创业项目运转正常。

    20




    4

    创业

    成果

    ①创业产品或者服务已经创造了价值,如已经盈利、纳税,服务社会等;

    ②参加各类赛事获奖;

    ③创业带动就业。

    20




    5

    财务

    考核

    财务报表、纳税记录等清晰完整;

    ②业务往来银行流水、支付员工工资记录等完整;

    ③盈利情况统计真实准确。

    20




    总分




    赋分标准:优秀(16-20分);合格(12-15分);不合格(11分以下)。